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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二手房买卖不用再提交契税证明!

来源:京房字  2020-02-09 14:14:35  作者:丹丹  浏览:399

近两年,关于二手房买卖及房屋登记的便民措施连续推出,二手房交易的市民也感觉越来越方便。


今天,北京再推便民新政。市规自委、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和市城市管理委基于区块链技术升级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自今日起正式上线7个应用场景。其中,二手房买卖后登记办“房本”,现场核验时将不用再提交契税完税证明;办理电、燃气、有线电视过户时,不需要携带“房本”,直接在手机上出示电子证照就可以啦。具体的应用场景及办理方式如下:



1.企业间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房屋用途为非住宅且不含抵押的不动产,交易双方企业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填写登记和纳税业务信息,网上预审通过后,通过系统预约具体办理时间,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约半小时完成业务办理。


2.抵押登记智能审批。不动产权利人可直接在银行或公积金部门等服务网点完成抵押登记业务申请,不需要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登记部门审批完成后自动生成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银行或公积金部门直接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快速实现“凭证照放贷”。


3.抵押注销登记智能审批。不动产权利人可直接在银行或公积金等服务网点完成抵押注销登记业务申请,不需要到不动产登记大厅。信息系统进行自动审批、自动登簿。


4.一证办理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夫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且2003年后(含)在北京市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双方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填写登记业务信息,网上预审通过后,通过系统预约具体办理时间,夫妻双方到现场仅凭身份证即可完成业务办理。


5.存量房交易登记一网通办流程优化。流程优化后,申请人现场核验时,不再提交契税完税证明。


6.一网通办业务填报材料精简。申请人在网上服务平台填报时,申请人或代理人为北京市户籍的,无需上传身份证影像件;申请人2003年以后(含)在北京市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无需上传结婚证或离婚证影像件;申请人为北京市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的,无需上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等影像件。


7.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数据上链及应用推广。申请人到电力、燃气、歌华有线部门进行过户业务办理时,不需携带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在手机端出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即可办理业务。


另外,还推出存量房补录网上申报业务,持非X京房屋产权证和非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存量房补录业务申报,不需要再到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办理。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使用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55595499。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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