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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唯一!江苏全省实行“交房即拿证” 6月起执行!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03-26 15:58:18  作者:丹丹  浏览:388

重磅利好!

6月起执行!
全国唯一!
江苏全面迎来“交房即拿证”
人才房、农村房等全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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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交房即拿证”

“交房(地)即发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文件重点

1、江苏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2、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

3、不动产信息税务部分全部联网,可以领取纸质不动产证或者电子不动产证!

4、除不动产证外、联动办理水电气网等业务,同时将极大的便利即将入学的家庭,拿房即拿证即可入学将成为现实!

5、推广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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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3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将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


江苏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通知》提出,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综合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核税缴税、移动服务车、移动办证设备等互联网与智能化技术,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通知》明确,要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自然资源部门内部可以获取的、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资料,不应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通知》还强调,在“交房(地)即发证”服务过程中,要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不动产权利人可自行选择领取纸质证书或是电子证照,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为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在联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推动通过查验申请人电子证照办理。


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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